一、南昌公司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
1、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;
2、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企业;
3、强制清算法式或终结破产法式的企业。
二、办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具体步骤
1、企业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江西)在“建议注销公告”专栏填写相关信息,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;
2、公告期满45日后,30天内企业向所属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材料;
3、企业登记机关自收到企业提交的简易注销登记申请3个工作日内,作出准予企业简易注销或禁绝予企业简易注销的决定。